各学院(教学部):
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《关于举办第九届“齐鲁晚报杯”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鲁高工委[2008]通字24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选范围
我校从事教学、科研一线工作,在教书育人、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等方面成绩优异,做出突出贡献的德才兼备的优秀教育工作者。
二、推选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,拥护社会主义,拥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;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;积极要求进步,思想品德端正,崇尚科学,遵纪守法,勤奋工作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。
(二)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科学发展观。有较强的育人意识,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,在教学科研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,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。
(三)为人师表,廉洁自律,艰苦奋斗,无私奉献,有较高的群众威信。
三、推选要求
请各学院(教学部)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好推选活动。在充分酝酿、层层选拔的基础上,在本单位内推荐预备候选人一人,填写《山东高校“十大优秀教师”候选人推荐表》,候选人所在单位整理候选人典型事迹材料(2000字左右)。推荐表和典型事迹材料一式五份(含电子版)于8月30日中午前报党委宣传部。
学校推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确定二名正式候选人,报学校党委审批后报省委高校工委参加在全省高校范围内的评选。
党委宣传部
2008年8月28日